厦门探索低PM2.5浓度水平下空气质量改善路径

生态福建 | 中国环境APP 2026-09-17 08:00 |

9月15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十五五”美丽蓝天建设开局之年,厦门市以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为抓手,以专项资金精准补助撬动辖区深度减排。2026年—2028年将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低PM2.5浓度水平下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径。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潘飞舟在发布会上介绍,厦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重点谋划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等五大类型项目,计划完成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重卡充(换)电改造、渡轮纯电化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恶臭异味深度治理、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等15个大项、52个具体项目。

潘飞舟介绍,厦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补助政策,主要在移动源污染治理、燃气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四个方面,明确了补助支持对象和范围,以及不予补助的情形,并提出了资金管理绩效与申报要求。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急处处长李竞介绍,厦门市即将出台的《厦门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补助实施细则》《厦门市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补助实施细则》《厦门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聚焦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有力支撑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提质改造。

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并更新为纯电动或纯氢燃料电池新能源货车可获补助。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按车型、提前报废年限分档:轻型柴油货车0.6万—1.5万元/辆,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1.0万—2.5万元/辆,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1.2万—4.5万元/辆;更新补助轻型柴油货车2万元、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3.5万元、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按轴数2轴7万元、3轴8.5万元、4轴及以上9.5万元,最高可领取14万元;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并更新一辆挖掘机、装载机、叉车补助最高分别可达28.7万元、13万元和7.7万元;老旧柴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及港区作业机械和集装箱卡车淘汰更新均纳入补助支持范围。

在燃气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方面,针对全市1蒸吨/小时及以上规模燃气锅炉,支持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可申请一次性定额补助,多台可累加。

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面向工业企业,涵盖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VOCs综合治理、环保绩效等级提升等。

在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包括港口码头堆场密闭化改造和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

潘飞舟介绍,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仅可用于与污染治理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各主管部门将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虚报材料、挪用资金、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将按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